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充电桩建设及运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KSJYCG2019-G-044 二、项目名称:充电桩建设及运营 三、招标内容: 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在以下述6个场站内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主要由采购人以租赁方式向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提供场地的全委外包模式进行充电设施建设和运维。项目分为2个标段,选取2家中标单位。 标段 | 序号 | 公交场站 | 夜间停放车辆数(辆) | 充电桩最低配置数量(个) | 充电枪最低配置数量(支) | 标段一 | 1 | 汽车客运北站 | 32 | 16 | 32 | 2 | 千灯秦峰首末站 | 2 | 2 | 4 | 标段二 | 3 | 荣心首末站 | 10 | 5 | 10 | 4 | 太湖路首末站 | 10 | 5 | 10 | 5 | 周庄客运站 | 10 | 5 | 10 | 6 | 锦溪客运站 | 11 | 6 | 11 | 注: 1、以上车辆停放数量为现阶段现有车辆数,随着公交集团的路线规划等安排,合同期限内将逐步增加停车数量,投标人应根据情况合理配置充电桩及配套设备。如已建设施不能满足采购人充电需求的,应及时增设充电桩数量,合理考虑配套设施及配电容量,满足采购人的充电需求,相关费用应考虑在本项目投入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充电桩数量增加的,场地使用费同步调整。 2、本项目选取的2家中标单位同时入选采购人的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库,入库时间为六年(至本项目合同期结束),六年内,采购人新设停车场站需要充电桩的建设及运营服务的,采购人根据对两家入选单位在本项目标段中的考核结果,分配建设及运营任务,承包期限为六年(自新设停车场站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未携带原件审查的不通过资格预审),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或能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投标单位必须为通过江苏省经信委备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如非投标单位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3、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5、本项目相关的图纸、技术要求、招标清单等资料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若因未领取资料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如有)。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3、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接收时间:2019年6月25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接收地点: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市黄浦江中路189号110室)。 3、接收人: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6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市黄浦江中路189号110室)。 3、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 4、勘察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对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和现场条件及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9年6月14日16: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0512-57362278。 八、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 1、投标保证金 1.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2保证金缴纳信息:帐户名-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5495 5947 7025,开户行-中国银行昆山分行营业部。 1.3缴纳方式:投标单位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 2、中标服务费:每标段中标单位按人民币捌仟元整支付中标服务费。 3、履约保证金:每标段中标单位按人民币伍万元整缴纳履约保证金。 九、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喜峰 联系电话:0512-57358023 2、招标代理人(机构):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联系人:闵晓艳 联系电话:0512-57362278 3、投诉监督电话:0512-50358025 投诉信件地址: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市长江北路800号监察审计室)、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市黄浦江中路189号)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 |